國別報告編列 須重新檢視

經濟日報 記者苗珮瑩/台北報導
稅務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

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GMT)今年在歐盟、英、日、韓、越等國開始推行,明年起多國可能陸續實施,會計師提醒,GMT上路後,國別報告準備不僅為符合稅務申報要求,並提供稅務機關用於評估移轉訂價的風險,也將用於計算GMT的避風港規則,在海外有投資的台灣跨國企業集團應盡早諮詢相關稅務專家,重新檢視國別報告編列原則是否符合避風港規則。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為減少跨國企業集團稅務遵循成本及不必要行政負擔,OECD提供過渡性國別報告避風港規則(Transitional CbCR Safe Harbour)供跨國企業集團使用,符合避風港規則之租稅管轄區之補充稅負(Top-up Tax)將直接視為零,且無須再根據GMT規則詳細計算有效稅率(ETR)。

對於台資企業而言,若國別報告資料來源是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T-IFRS)下的合併財務報表,應多加注意是否能符合過渡性國別報告避風港規則。因在某些情形下,ETR的分母可能認列大量投資收益而虛增,進而使ETR降低至15%以下,最終導致租稅管轄區無法符合過渡性國別報告避風港規則。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曾博昇提醒,GMT上路後,跨國企業集團應盡早諮詢相關稅務專家,也建議我國財政部可重新檢視國別報告填表說明,以利台資企業於編列國別報告時有所遵循,降低GMT的稅負負擔及遵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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