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就救濟!海關線上申請復查機制 寬緩3天準備書面
跨境購物卻被海關開了一張補稅單,不論是對補稅不服,還是對補稅金額不服,都可以申請復查,期限是30天,不過,若是透過今年6月開通的線上申請復查機制提出行政救濟,就能以補件方式,再寬緩3天期限。目前利用的人不多,5個月來只有11件。
不論是補稅還是裁處,都可以線上申請復查方式進行行政救濟,只要在3天內補件完成,就可以申請日為受理日;關務署副署長劉莉莉表示,要申請復查的民眾若準備書面不及,可先線上提出申請再補件,以免逾期提出救濟導致失效。
開放線上申請以來,共有11件線上申請復查,均為關稅案件,例如不服海關對其進口貨物核定的稅則號列、完稅價格,或應補繳稅款等,並以台北關的6件最多。另外,根據關務署統計,近2年申請復查件數,包括關稅及緝私案件在內,每年約在200件上下,111年有172件,110年有217件申請復查。
關務署表示,依現行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申請復查須以書面方式提出,期限是收到繳納證或處分書翌日起30天內提出復查申請,民眾可以先在線上申請,翌日起3天內補寄送復查申請書即可,以線上申請時間為海關受理復查日期,可減少申請復查逾期情形,也避免時效爭議。
關務署提醒,線上提出申請雖然具有「聲明不服」的效果,但記得要在線上申請翌日起3天內補送復查申請書,才算完成現行法規的請形式,逾期未補送會被視為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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