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訂價協議 創徵納雙贏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財政部。 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日前與日商集團在台子公司簽署「預先訂價協議」,可有效降低跨國企業的租稅不確定性,減少事後查核之稅務風險,達成徵納雙贏。

所謂預先訂價協議(APA),依據OECD定義,指在交易發生之前,納稅義務人事先向所轄國稅局,先就交易之移轉訂價、計算方法、適用期間及相關問題,決定一套適當的標準安排,達成共識所簽署的協議。

台北國稅局指出,該日商集團為全球知名資訊產品大廠,其供應鏈跨足多項業務領域。該公司於簽署時表示,本次預先訂價協議的簽署,使集團能於租稅安定環境下,安心在台投資。

北稅局指出,隨著全球化潮流,跨國集團成員間的交易日益頻繁,跨國企業之移轉訂價議題亦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為避免移轉訂價查核過程引發徵納雙方爭議、減輕納稅義務人的依從成本及降低重複課稅的風險,營利事業可向轄區稽徵機關申請預先訂價協議,事先就移轉訂價原則、計算方法、適用期間及可比較對象等問題相互討論,達成協議後共同簽署。

北稅局說,協議的適用期間,以申請年度起三至五年為限,適用期間屆滿前,若影響協議內容的相關事實與環境未發生實質變化,可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延長適用期間,但延長之期間,不得超過五年。

北稅局說明,該公司於2021年度提出預先訂價協議申請,歷經兩年的討論與溝通,期間更遭逢新冠疫情肆虐,嚴重衝擊全球經貿活動及商業環境發展條件,以至於審核評估過程困難重重,但在雙方共同努力下,終於達成協議內容之共識,預期可降低跨國企業事後查核之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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