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 兩大法律風險
台灣碳權交易所日前掛牌成立,KPMG安侯建業昨(16)日提醒企業,應留意碳權交易兩大法律風險,包含如何透過妥善交易機制確保買方權益、如何監督及驗證專案執行成效。此外也提醒企業應釐清購買碳權目的,才能規劃明智、有效率的採購策略。
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莊植寧表示,無論碳權來自國內或國外,自願性碳權品質如何、是否真正具備減碳效益,就肩負碳揭露義務,並對股東、利害關係人、消費者、下游客戶等負有法律責任之企業而言,想必是不容妥協之課題。
莊植寧指出,為避免造假、漂綠風險,透過妥善交易機制確保買方權益,及妥當分配各方責任,實需仔細酌量。
再者,碳權交易契約關係可能持續數年或十幾年,過程如何監督、驗證專案執行成效,一旦碳權品質不佳時如何填補買方損失,有賴完善規劃,避免交易紛爭。
推薦文章
-
壽險解約潮 捲土重來
-
88萬股東注意!開發金股東會紀念品野餐墊樣貌曝光
-
金管會開罰兩家壽險公司 各罰300萬與240萬
-
三金控大股東 加碼自家股
-
中租前四月每股賺4.82元
-
法拍屋首季增一成 專家:有人找不到接盤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