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 兩大法律風險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台灣碳權交易所日前掛牌成立,KPMG安侯建業昨(16)日提醒企業,應留意碳權交易兩大法律風險,包含如何透過妥善交易機制確保買方權益、如何監督及驗證專案執行成效。此外也提醒企業應釐清購買碳權目的,才能規劃明智、有效率的採購策略。

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莊植寧表示,無論碳權來自國內或國外,自願性碳權品質如何、是否真正具備減碳效益,就肩負碳揭露義務,並對股東、利害關係人、消費者、下游客戶等負有法律責任之企業而言,想必是不容妥協之課題。

莊植寧指出,為避免造假、漂綠風險,透過妥善交易機制確保買方權益,及妥當分配各方責任,實需仔細酌量。

再者,碳權交易契約關係可能持續數年或十幾年,過程如何監督、驗證專案執行成效,一旦碳權品質不佳時如何填補買方損失,有賴完善規劃,避免交易紛爭。

碳權交易所 KPMG 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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