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自動補繳漏報稅款 免罰
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外僑納稅義務人來電詢問,前陣子因故離台,健保卡不在身邊無法利用網路報稅,又來不及在報稅截止日5月31日前返台,是否還可以報稅?
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案件,可免除各稅法所定逃漏稅的處罰。
國稅局說明,但如果超過申報期限,此時外僑已無法再使用網路補報2022年度的綜合所得稅,須填寫申報書向居留證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補申報。
有應繳納稅款者,需要填寫「外僑綜合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除了應繳稅款外,應補繳稅額依2023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475%,按日計算自申報截止日的次日(2023年6月1日)起至繳納日止的利息,至金融機構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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