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課房屋稅 型態多樣
集合式住宅、商業大樓或工廠停車空間設置及使用的型態多樣,各類型停車場的房屋稅課徵方式也不盡相同,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空間供停車使用,依位處地上層或地下層以及停車位是否收費或出租,決定房屋稅適用的稅率或免徵。
稅務局說明,屬於計時或計次收費型態的停車場或出租使用,車位面積將會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核課。而沒有營業收費行為,則區分為地上層或地下層,地上停車場將會依實際用途,按自住住家用1.2%,或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2.4%或3.6%核課。
官員說明,為鼓勵營利事業重視員工福利與停車秩序,若停車場為營利事業所有且無償專供給員工使用,針對此特殊性質,因與一般未營業收費或出租的停車場有別,以優惠稅率1.5%課徵。
另外,設置在建築物地下室的停車空間部分,因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擔水電、清潔、維護費,則可以免徵房屋稅。
推薦文章
-
整理包/5月報稅還能搶好康?盤點各家銀行、行動支付繳稅優惠一次看
-
88萬股東注意!開發金股東會紀念品野餐墊樣貌曝光
-
五金控法說 揭獲利展望
-
五大金融股主權基金加碼 中信金、合庫金等擁三優勢
-
熱錢瘋狗浪來了!連兩天匯入巨款、匯市爆量強升 近日挑戰32元大關
-
中信金兩大人事案 金管會首度作出三大說明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