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供稅則預審便民措施 近三年申請逾3千件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今(16)日表示,為促進貿易便捷並加速貨物通關,業者若想瞭解擬進口貨物應歸列的稅則號別,可依關稅法第21條規定在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

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表示,近三年申請稅則預審件數共約3,900多件。

關務署表示,商民瞭解進口貨物的稅則號別,除可預估進口稅費外,也可了解邊境管理規定並有助提升貿易統計資料正確性。

關務署表示,進口貨物申請稅則預先審核,應依海關規定格式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原廠型錄及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或樣品向各進口地海關申請,申請書可至該署網站「稅則稅率查詢系統」下載。

另為簡政便民,除以紙本申請書遞件外,申請人亦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於「關港貿單一窗口」登入「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申辦系統」,線上填具申請書並將相關文件上傳;受理關區於線上收件後即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即時回復申請人,節省函件寄送等待時間,同時提供業者線上查詢審核進度,公開透明。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促進貿易便捷並加速貨物通關,業者可申請稅則預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關務署最後表示,預先審核結果會參採申請人意願,公開於「稅則疑義案例綜合查詢作業(GC421)及稅則預審案例綜合查詢作業(GC431)」專區供大眾查閱;稅則預審是海關提供的便民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且海關核發的「進口貨物稅則審核答復函」對各關均有拘束力,可有效避免分類糾紛,請商民多加利用。

貨物稅 自然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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