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2液蛋沒標未殺菌 最高可罰百萬 違規名單難公布

聯合報 記者梅緣緣、陳雨鑫/台北即時報導

食藥署與農業部全面清查液蛋產品,連續稽查三天,今天晚間公布結果,完成59家液蛋生產業者查核,其中有2家GHP不合格,列限期改善。抽查97件液蛋產品,有2件未依規定標示,通知業者改正並移請地方政府後續辦理,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業者應標示而未標示,可依食安法可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後續交由地方衛生局開罰。

食藥署與農業部於3天內,完成16家進口雞蛋洗選業者,以及13家倉儲與物流業者聯合輔導,並持續對行動物用藥進行抽查。液蛋生產業者查核名單中,有56家製作與作業環境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2家應限期改善,1家未製造液蛋。另抽查97件液蛋產品,有95件符合規定,2件於冷藏庫中無標示「未殺菌」警語,涉違反食安法,已輔導業者改正。

需限期改善的業者,為宜蘭的宗棋農產行,以及高雄的三代食品有限公司。食藥署回應,其餘違規業者礙於公布時間太晚,已經是晚上九點,名單難以取得,沒辦法即時公布,待後續有機會再行公布。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對全國販售通路,量販店、賣場、超市及超商等地雞蛋,針對「外觀檢查」及「標示」展開查核作業。目前自9月14日至9月23日,已查核2921件雞蛋,均符合規定。

林金富表示,目前進口蛋已經收回畜產會倉儲,後市場目前雞蛋產地皆為台灣,而液蛋部分標示,應以原料蛋生產國進行標示。

進口蛋風波延燒,食藥署與農業部清查液蛋產品。本報資料照片

有關生鮮雞蛋動物用藥殘留抽驗部分,目前已經抽驗80件,其中49件檢驗合格。對此,林金富表示,抽驗自9月開始,一個月約抽80件左右,年底至少會抽320件。後續食藥署將持續與地方衛生局合作盡速抽查,陸續查、陸續公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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