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荷包不保! 北部萬安演習下午1點30分登場 配合避難與疏散
112年度萬安46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今天起至27日在各區登場,全國共分為七區演練與避災,北部地區今天下午1點30分至2點實施,區域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市、新竹縣共7縣市,民眾開車或走路都得小心別違反演習規定,否則最高將挨罰15萬元罰鍰。
這場演習在全國分北、中、南、東、澎湖、金門與馬祖7區演練,24日至27日下午1點30分至2點,實施30分鐘防情傳遞與警報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並在同一天下午2點至2點30分防空警報解除後,實施30分鐘戰災搶救(災害救援)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演練。
●北部:7月24日下午1 點30分至2點30分,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宜蘭縣。
●南部:7月25日下午1 點30分至2點30分,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東部(包括澎湖、馬祖):7月26日下午1 點30分至2點30分,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中部:7月27日下午1 點30分至2點30分,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
民眾若在室內,聽到防空警報或接獲手機警訊時,要關閉瓦斯及電源,立刻進入所在處所(如辦公大樓、住家 )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就近避難;若附近無避難處所,應於建築物內尋找堅固且窗戶較少房間進行避難。
若在室外,行人、車輛駕駛及乘客,要遵循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可依演習時所接獲國家級警報簡訊、「警政服務APP」導航進入附近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標示牌處所,大樓保全或住戶應開啟地下室車道鐵捲門或柵欄進入避難。
演習期間,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開放民眾進入」及「車停,人就近疏散」等管制及演練,會先勸導,勸導後仍未配合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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