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路口停讓行人 高雄警曝開單蒐證不全恐有後遺症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和警政署研議6月30日以後,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都要停讓,因過於嚴苛,交通部今喊卡;第一線執法的高雄基層員警無奈指,民眾素養不足,常有不理性的駕駛人,開單後投訴員警執法態度不佳,憂心日後若駕駛人要打行政訴訟,得跑法院。
高雄市區一名所長指出,在路口對不禮讓行人的駕駛人執法開單,困難點在於「蒐證」,面對有些不理性的駕駛人,對於在認定「禮不禮讓行人」的距離上起爭執,有些駕駛人當下乖乖吞罰單,但事後卻會投訴員警執法態度不佳,若蒐證齊全、站得住腳還說得過去,若蒐證不齊全,對方去監理站申訴,或打行政訴訟,日後得跑法院,恐吃不完兜著走。
基層員警指出,在取締路口不禮讓行人的駕駛人,之前規定離行人3公尺或者車頭壓到斑馬線、行人已走了3個枕木紋等狀況,駕駛人仍未禮讓,在取締上較易認定,但有些駕駛人其實離行人還有5、6公尺,新制卻認定不論遠近都要開單,連執法的員警都認為這實在說不過去,且易造成後端馬路大塞車,衍生更多交通問題。
第一線的執法員警指出,取締未禮讓駕駛人時,若發現行人在穿越馬路時,被駕駛人逼到、嚇到就會攔舉,不會為了開單而開。
有基層員警認為,「警察執法只是治標,重點還是要配合交通工程及教育,三管齊下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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