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地政局6月起實施 都更案建物測量預先審查
為活絡都市機能,加速都市更新期程,高雄市政府地政局6月起實施「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先審查」便民措施,都更權利變換案可提前在建物屋頂版勘驗完成後,取得使用執照前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能大幅縮短期程至少半年以上。
地政局表示,按一般建物產權登記的程序,新完成建案要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俗稱建物保存登記)須待取得使用執照後,才得以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但都市更新之建案,若地政事務所測繪之建物面積與都更權利變換計畫核定之分配面積不符時,實施者往往需耗費數月重新釐正權利變換計畫內容,再接續辦理建物產權登記,因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原本就費時費力,往返補正將拖延都市更新期程,也嚴重影響民眾權益。
該項措施除整合府內工務局及都市發展局意見外,也參考台北市及新北市作法,讓都市更新案在建物屋頂版勘驗完成後,取得使用執照前,即可申請建物測量預先審查,本項便民措施實施後,無論是公辦還是自辦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案件,都可以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測量預先審查,以節省作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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