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持有五年餘屋 稅負變重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囤房稅2.0將於今年7月1日上路,財政部昨(16)日預告稅率參考基準,其中建商待銷售房屋持有超過五年,將適用最高稅率4.8%,五年以下稅率區間則落在2%至4.2%,與囤房稅1.0比較,建商稅負壓力更沉重。

財政部預告,建商餘屋在一年內未銷售,稅率為2%;超過一年、在兩年內稅率2.4%;超過兩年、在四年內稅率3.6%;超過四年、在五年內稅率4.2%;超過五年將適用最高稅率4.8%。

此外,在排除特定房屋及建商餘屋後,六都囤房稅率區分為四個級距,持有二戶以內的非自住住家稅率為3.2%,三至四戶3.8%,五至六戶4.2%,七戶以上4.8%。

非六都的戶數及稅率較六都寬鬆。非六都縣市持有一戶非自住住家稅率為2.6%,主要考量偏鄉地區有祖厝等情況,持有二至四戶為3.2%,持有五至六戶為3.8%,七戶以上為4.8%。

此外針對特定房屋,包含誠實報稅的房東、繼承取得共有房屋兩大類,囤房稅2.0給予較優惠稅率區間為1.5%至2.4%,全國稅率基準一致,四戶以內1.5%,五至六戶2%,七戶以上2.4%。

囤房稅 建商 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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