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看囤房稅2.0:政策方向錯了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台北報導

預定明年上路的囤房稅2.0政策,給了建商兩年緩衝時間賣屋,不過開發商指出,「建商是生產者、不是炒房客」,這次成為囤房稅課徵的對象「完全無法理解」。在政策源頭就搞錯方向,即使給予兩年售屋時間,只能說「錯誤的政策之下,再施以小惠,真的毫無意義」。

建商強調,囤房稅不管是1.0版或是2.0版,都有搞錯對象、打錯人的問題,對於專注不動產開發經營的建商來說,開發商就是土地的加工業者,房屋蓋好如果預售沒賣完,也會在完工後持續銷售,追求的是「零餘屋」、「高周轉率」,不會刻意囤幾十億元的房子去炒高房價,建商沒有資金壓力嗎、不用還銀行錢嗎,房子沒賣完對務實經營的建商來說,就是「存貨」。

建商表示,只要是專注經營的公司來說,「高存貨」就要想辦法去庫存,去年至今,半導體廠商也出現終端需求不振,上游廠商去庫存的現象,但在房地產業,同樣面對「庫存」的問題,建商卻要被政府視為「炒房」,等同投機炒房客一起處罰,實在是「無法理解,也不能認同」。

上市櫃建商強調,「炒房的是投機客與極少數不肖業者」,政策應該針對少數不法行為祭出政策約束,而非把所有開發商都連坐處死,這對用心經營的建商相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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