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告台面板廠壟斷案 韓法院判賠約新台幣7.95億元
南韓LG電子2014年前告友達(2409)、彩晶等台系面板廠壟斷、操控液晶面板價格,向韓國法院提出訴訟,今(27)日法院一審判決出爐,友達與彩晶必須賠償LG電子約328億韓圓、約合新台幣7.95億元。
該案為2006年已結束的LCD反托辣斯案衍生的民事訴訟案,自2014年原告提起告訴至今一審判決。
對此,彩晶表示,將繼續上訴。友達指出,將於確認判決理由後並諮詢律師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提出上訴。友達表示,針對外電報導的反托辣斯案件,是LG電子及其海外子公司多年前在韓國法院對包括友達在內之若干台灣LCD製造商所提起的民事訴訟,主張超額支付並請求損害賠償案。
延伸閱讀
推薦文章
-
PCB 黑馬營運復甦買盤卡位 潛在股息殖利率可期
-
英業達法說會/輝達GB200出貨延後?財務長:產線未 Ready 談量產仍太早
-
回應核能OL3批評,童子賢:綠盟與教授想打臉卻搞錯重點
-
整理包/英特爾拿下全球首台高數值孔徑EUV設備 台積電、三星也想要 為何一台要價百億元大家搶破頭?
-
貨櫃海運搶艙再現瘋潮 長榮、陽明、萬海獲利動能強
-
廣達「員工分紅」金額曝光 10月入袋...較去年增逾29%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