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全違反空污法遭罰2千萬 公司:疏失已改善將不提上訴

經濟日報 記者宋健生/台中即時報導

宏全(9939)於107年間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等事件,二審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於112年10月25日判決罰金2,000萬元,宏全今(27)日公告,表示公司經審酌專業法律意見及綜合各項判斷後,決定不提起上訴。

宏全強調,此案對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有關環安及申報疏失皆已改善完成,公司務求全面符合法規並積極推動ESG(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面向,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以經營績效回饋社會、股東及員工。

宏全表示,收受判決書後如有其它補充事項,公司將另行公告。

宏全 公司治理 ESG

推薦文章

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