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侵害專利暫獲勝 台灣最高法院判二審判決廢棄發回重審

經濟日報 記者黃淑惠/台北即時報導

AM汽零組件大廠帝寶(6605)今天說明最高法院針對帝寶與德商賓士間有關侵害專利權事件三審判決結果,台灣最高法院判決二審判決廢棄,發回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這對於帝寶來說是喜訊,對於整個AM來說也是一個好消息。

德商賓士集團主張帝寶產品侵害其台灣設計專利第D128047 號「車輛之頭燈」設計專利權,提起民事訴訟告帝寶侵害專利權一案,今天收到台灣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9號判決。

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111年7月14日作成二審判決,帝寶認為二審判決有違誤,於111年8月15日依法向台灣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今收到台灣最高法院判決書通知,認定二審判決確實有違誤,故二審判決廢棄,發回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

帝寶表示,這個事件對於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未來會再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事宜。

帝寶 賓士 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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