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延長審查期 台台併進度再延後

經濟日報 記者彭慧明、余弦妙/台北報導

台灣大哥大(3045)合併台灣之星案(台台併)進度再延後。公平會昨(28)日宣布延長審查期間,最長達60日,最晚可至11月7日。台灣大表示,將積極配合審議,相信公平會能維護台灣之星280萬用戶、2,000位員工及所有股東與利害關係人權益,提高效率加速審議。

公平會指出,台灣大併台灣之星案尚有許多內容與細節需釐清與討論,決定審議期延後60個工作天,也就是11月7日最終決議出爐。延長決議已通知當事者,不過,若審查過程順利,不排除提前有結果出爐。

業界認為,若拖到最晚11月才定案,由於頻譜執照有期限,頻譜時效每日流失不等人;而台灣之星還在招募用戶,拖得愈晚,台灣之星用戶愈難感受合併好處,「出走」到另兩家的機率大增。

公平會7月11日公告受理台台併案件,原本根據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規定,最快需到8月中旬、最晚10月中才完成審核。但當時傳出公平會考量台灣大母公司富邦集團擁有金融事業,台灣大也控有國內最大電商富邦媒,是否藉由併購案取得異業競爭優勢,必要時會延長審查時間。昨天確定延期到最晚11月7日。

至於遠傳合併亞太電信(遠亞併)案取得公平會核准後,雙方未確定合併基準日就宣布「訂婚」,因小股東對亞太電信股臨會通過遠亞併的決議提起訴訟,商業法院判此決議「撤銷」,亞太電信須先解決股東訴訟才能繼續談合併,遠亞案仍力拚第4季完成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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