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榮終止與邁凌合併協議並要求賠償 將進行國際仲裁
慧榮科技日前向美商邁凌發出書面通知,終止2022年5月5日雙方所簽訂的合併協議,慧榮科技將在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就重大損害賠償所請求進行仲裁之標的,總經理暨執行長苟嘉章表示,由於業務反彈、資產負債表的強健實力,以及公司持續致力於向股東提供資本回報,將恢復慧榮科技的年度股利政策。
慧榮科技向美商邁凌發出書面通知,終止2022年5月5日雙方所簽訂的合併協議。慧榮科技認為,由於美商邁凌的蓄意重大違約,致使本合併未能於2023年8月7日前完成,公司保留所有依合併協議或其他所賦予本公司於契約上、法律上、衡平法上以及其他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美商邁凌請求賠償慧榮科技。
慧榮科技指出,因美商邁凌的蓄意重大違約,而遭受遠超出合併協議所規定終止費數額之重大金錢上損害。根據合併協議第7.1(d)條的規定,若合併協議擬完成之合併未能於「最終交易截止日」或之前完成,慧榮有權終止合併協議。
慧榮委任之法律顧問,威嘉律師事務所(Weil, Gotshal & Manges LLP)之合夥人Tim Gardner評論如下,首先是美商邁凌企圖終止其與慧榮科技所簽訂的合併協議之舉,將成為依雙方協議中約定,由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就重大損害賠償所請求進行仲裁之標的。
其次是美商邁凌為終止合併協議所自稱之理由─慧榮科技遭受重大不利影響,在買方在最後一刻退出合併協議的情形,並依對於重大不利影響議題之準據法,即美國德拉瓦州法之解釋下,實屬在諸多前案中已遭否定之藉口,慧榮科技將全力請求取回遠遠超過終止費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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