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修訂「國境衛生檢疫法」 加大處罰力度

聯合報 記者賴錦宏/即時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5日上午在北京開幕,將審議大陸「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公司法」修訂草案、「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等法案。其中「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案,將加大處罰力度。

據澎湃新聞報導,大陸「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共8章57條,主要規定五方面,包括完善重大傳染病疫情口岸應急處置措施,對境外或境內傳染病暴發、流行時需要在口岸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作明確規定﹔完善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細化應予處罰的違法情形,豐富處罰手段,加大處罰力度。

海關總署署長俞建華表示,「國境衛生檢疫法」在實踐中反映出規定較為原則、內容不夠完備、不適應發展變化實際需要以及口岸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措施不完善、公共衛生能力建設亟待加強等問題。

大陸修訂「國境衛生檢疫法」,將加大處罰力度。(新華社)

俞建華指出,修訂草案增強了相關制度措施的科學性和精準性,盡可能減少對經貿活動等的影響,且對技術層面操作問題不做過多規定,留待制定相關配套規定時進一步細化。此外,做好與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的協調銜接。

疫情 國務院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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