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延長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至2027年底 減稅規模高達2.24兆
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今(21)日聯合發布《關於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將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延長至2027年年底。據大陸財政部初步估算,實行延長政策,2024至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規模總額將達到人民幣5,200億元(約新台幣2.24兆元)。
三部門聯合公告提出,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人民幣3萬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人民幣1.5萬元。
大陸財政部副部長許宏才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優勢,今年6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決定將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延長至2027年年底,減免力度分年度逐步退坡,並對新能源乘用車減免車輛購置稅設定減免稅限額。
實際上,大陸自2014年起一直對新能源汽車實施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2022年9月第三次將這項政策延續至2023年12月31日。今年初再發布相關文件,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可以繼續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
三部門公告指出,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由工信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根據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標準體系發展和車型變化情況制定。
新能源乘用車,是指在設計、製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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