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靠討厭的工作維生!27歲上班族遞出辭呈:願意降低生活費,人生選項就會變多
編按:作者2024年31歲,在30歲前結婚,和妻子兩人租屋居住。如今和妻子兩人每個月的生活費只有十三萬日圓(約新台幣2.7萬)。平均下來,我們一個人的生活費只有六點五萬日圓(約新台幣1.37萬)。為了降低生活費,作者跳槽到會幫外派到陌生城市的員工支付租屋津貼的公司,扣除稅金之後,靠津貼過活,出社會兩到三年那段期間,每月生活費超過二十萬日圓(約新台幣4.2萬)。
過去他曾過一個月二十萬的生活,現在每個月的生活費六點五萬。若問他哪種生活比較幸福,他回答:「現在每個月生活費只有六點五萬的簡樸生活比較幸福。」
作者:何俺
工作的功能是賺到可維持基本生活的金錢。
「一定要賺很多錢才行」──這個想法體現出對金錢的不安全感。明知自己不想從事目前的工作卻無法辭職,也是讓人無法擺脫不安全感的原因。
我在辭職前,就針對自由工作者及創業相關資訊進行過一番研究。
常看到有人說:「上班族若想辭職,至少要能賺到比目前薪水高出兩倍的收入。」
但這種說法完全錯了。
能賺到這麼多薪水當然很好。可是,要額外賺這麼多錢,準備期間勢必會拉長,可能得再花好幾年繼續做自己不想做的工作,從這一點來看並不理想。因為你這幾年還是會出於工作上的痛苦不斷揮霍金錢,以緩解內心苦悶。
況且,「賺到兩倍薪水的收入」、「每個月賺一百萬日圓」這類以收入為前提的想法,也會讓自己的工作選項變少。
賺錢時要考量的重點,就是讓自己處在「收入大於支出」的狀態。
這樣就好。
唯有釐清可能的花費,才會知道「必須賺多少」。這不是光靠收入就能決定的。
說得極端一點,假設你希望每個月賺一百萬,但你每個月的生活費卻超過一百萬,必然出現赤字。
相反的,假設你每個月的生活費是十萬日圓,你只要賺十萬就夠了。
要是之後每個月賺十五萬,還有機會存錢。
倘若不理解收入與支出的相互關係,就會認定「得賺很多錢才行」,反而徒增煩惱。
不過,誠如我先前所說,釐清自己花多少錢,就知道必須賺多少錢。因此,只花費少許金錢的生活型態最好不過。
當我們萌生念頭,不想靠討厭的工作維生,卻又往往在一番考量之後,發現最低生活費太高,覺得自己並不具備可賺足這些費用的專長因而放棄。
要是能將最低生活費降低,你的工作選項就會變多。如此一來,便不再需要藉由揮霍金錢來排解工作上的痛苦,讓人生走入正向循環。
與此同時,即便你目前每個月的生活費是十五萬日圓,只要體驗過五萬日圓過一個月的日子,就不會再產生對於金錢的不安全感。
這正是活出自我的基礎。
所以,擺脫自己不想做的工作,從其他工作中找到工作的意義,也就是使命感。能夠做到這一點,就不需要賺很多錢。
以少許的錢過簡單生活,即使只賺到最低生活費,也能度過心靈充實的日子。
本文節錄自晴好出版的《成不了大人物的我們,決定成為簡單的人》
作者:何俺(なにおれ)
曾經從事業務工作,後因不適合於第四年轉職,到了新公司即開啟簡樸節約的生活,同時探索副業。單身時期,每月生活費僅8萬日圓;現與妻子以每月13萬日圓的生活費過著平凡自在的生活。
2018年開始經營以「用少量物品和金錢過幸福生活」為理念的部落格「成不了大人物的我們」(きっと何者にもなれない俺たち,簡稱:何俺),發布許多整理自己生活方式的文章,短時間內吸引大量訂閱者,目前總瀏覽量超過1000萬人次;同時在Twitter、YouTube、Instagram等社群平臺對於在社會上生存感到痛苦的人,提供許多活出自我的人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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