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興期保證金調高

經濟日報 記者周克威/台北報導
新日興董事長呂勝男。 聯合報系資料庫

臺灣期貨交易所11日調高新日興期貨契約(IY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本次調高是新日興(3376)經證交所於3月7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3月8日至25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新日興期貨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

自3月11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股票期貨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3月25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新日興 暫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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