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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配合金管會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及參考國際永續資訊揭露趨勢,於今年1月修正「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同時,上市公司應完成申報永續報告書的時點調整為每年8月底前,也規範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下之上市公司自2025年起編製2024年之永續報告書,並為鼓勵企業參考國際準則編制永續資訊。
首先,由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準則提出之「GRI準則」,將永續資訊分為經濟、社會及環境三大主要部分,並為此三大部分編寫詳細揭露架構,可參考SASB準則揭露行業指標資訊。該辦法也修正有關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相關資訊,明定上市公司分階段適用揭露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之時程。另外,為鼓勵上市公司重視永續報告書編製與申報,明訂永續報告書宜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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