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劉玟妤
視覺設計 : 錢震皓
網頁工程 : 連政瑋
製作人 : 林安妮
監製 : 齊立平、簡正一
日期 : 2023.06.30
更新日期:2023.07.01
4月下旬一個採訪日,台中港烏雲密布,風聲呼呼作響,這天是東方風能旗下一艘離岸風電大型海事工程船「東方海威」靠岸補給的日子。過去六周,這艘長達130公尺,紅白分明的龐然大物,就在彰化外海積極布建海纜,雖是疫後大趕工,卻也馬虎不得,不只開發商緊張,政府也盯著看,就怕風場完工日再跳票。
高聳的東方海威,身價超過40億元,站在船頭看不見船尾,船頭還有一個氣派的停機坪。在斜雨中,穿著橙色安全背心的船員,正忙碌地穿梭於船上與岸上,熟練地操作起重設備,將大批物資吊進船艙。每年4月清明節過後,一直到東北季風吹起前,這段時間,就是風場施作的好時節。
東方海威上,有一半以上的船員與工程人員是外籍面孔,英國籍船長皮瑞契(Dewi Pritchard)笑說,多元差異為管理帶來挑戰,不過,也因為這樣,創造彼此互相學習的空間。
台灣發展離岸風電十年了,政府依循「示範、潛力、區塊開發」政策三部曲,宣示2025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要達5.6GW;2025年,也正是政府宣告要落實「非核家園」。
十年過去了,截至2023年4月底,我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僅1,060MW,距離2025年目標達成率不到兩成,約18.9%。目前運作中的風場,除了第一階段兩座示範風場:海洋與台電一期外,十餘座二階風場,僅海能在5月併網發電。
離岸風場建設落後,除與全球經濟情勢、疫情、海象等「老天爺」因素有關,十年來,兩階段離岸風電建設累積的制度矛盾,與個別開發商差異等,也深刻影響台海十年大建設。
去年底,政府發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一期「入場券」,共有六家廠商領到門票,預定6月底與政府簽訂行政契約。不過,簽約前夕逆風襲來,不僅全球知名的風電大咖沃旭宣布缺席,熱中投資台灣風場的日本捷熱(JERA),也在6月出售海鼎股權。
此外,曾宣示要在三階二期引進「下世代浮式風場」的德國萊茵再生能源(RWE),更宣布暫緩台灣開發進程。果不其然,原定簽約的廠商,僅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風睿兩家遞件,另有兩家放棄,三家申請展延遞件。
三階陰霾浮現,不僅衝擊台灣作為亞洲離岸風電中心的想望,也影響台灣的淨零碳排、能源轉型,與企業出口競爭力。
近來積極出席企業減碳活動的中小企業總會副理事長陳萬來說,歐盟碳邊境稅10月要開始申報了,他擔心綠電供應不如預期,勢必影響中小企業購買額度。另一位台灣綠電應用協會的專家也說:「綠電無法如期供應,影響的是企業出口競爭力,這一、兩年太關鍵了!」
過去十年,離岸風電建設在台灣,猶如美國西部大開發,從零到有,將西方現代化的風電技術、人才、機器設備等,慢慢搬移過來。這十年來,台灣喊出的「國產化目標」,做得好不好呢?
「這幾年的在地化項目落實,算是小有成績。」工業局副局長楊志清受訪時,給出了他的評語。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發布的「離岸風力發電產業政策」,在地化的目標是要建構本土產業供應鏈,並培植國內業者未來能夠成為開發商的國際合作夥伴。
於是從離岸風電第二階段(2021-2025年)遴選風場開始,包括水下基礎、塔架、電力設施等,便納入國產化項目中。
到了第三階段第一期區塊開發,國產化涵蓋項目更廣,舉凡陸上電纜線、海上變電站都納入,等於是從水下基礎到風機各零組件等25項,都要全面國產化。
楊志清表示,2021年國產化項目主要有三個,其中,陸上電力設施和塔架,現在都百分百做出來了,不過,體積龐大、難度也高的水下基礎,當初評估時似乎低估了挑戰性,目前還在趕辦、追進度中。
每一座水下基礎,都有三隻腳或四隻腳的基樁及管架。不論哪一種,技術門檻都很高,也需要較長的學習曲線。
楊志清解釋,水下基礎未來是要泡在海水中,一支重達1,300噸,一泡就是20年,在陸上的焊接品質必須一次做到位,「以後無法撈上來修,」而廠商交件也要配合海上施作工期,每年清明節後到11月就是黃金趕工期,錯過這時間,等到東北季風呼呼大吹,一堆產品堆在岸邊,開發商只能心急又跳腳。
他坦言,這幾年的新冠疫情,打亂了風場與國產化進程,再加上廠商的學習曲線、人力運作與生產數量,都未如大家所想的那麼順利,還有一點,「過去我們或許在壓力容器焊接製作有些經驗,但把水下基礎的經驗想像成壓力容器技術,一開始的確有些輕忽了難度。」
在台灣,投入水下基礎的廠商,北部以世紀風電為代表,南部則是中鋼轉投資的興達海基為領頭羊。結果,世紀集團第一座水下基礎,花了一年多,直到去年9月、10月間,才克服了學習曲線障礙,過程艱辛。
經濟部統計,目前北部廠商已生產24座、南部14座。不過,即使現在產能上來,廠商預估,台灣生產的水下基礎最多只能滿足國內六成需求。
世紀離岸風電設備董事長賴文祥說:「現在供應鏈這一塊比較棘手!」策略長林明弘也補充說 ,「我們這邊量起來,後面供應鏈跟不上,我們反而很頭痛」。
依照政策設計,南部供應鏈廠商可向位於北部的世紀離岸風電廠供貨,但超大、超寬的鋼構產品不能走陸運,海運價格又貴,加上產品裝卸港務公司又要收取規費,就算供應商想交貨,成本也太高,賴文祥說:「不如我們自己做!」
領頭羊好不容易克服了學習曲線障礙,供應鏈廠商能否即時提供相關零組件,同樣影響到水下基礎的生產進度。但供應商多樣性不足,也讓開發商和水下基礎領頭廠選擇受限。
沃旭能源指出,第三階段第一期區塊開發必做的25個國產化項目中,有些項目商只有一、兩家,產業供應鏈相形脆弱,價格也可能被壟斷,成為產業發展變數
而在人力方面,去年7月監察院發布了一份「離岸風力發電國產業化案」調查,發現北中南部本土廠商執行離岸風電國產化情形,幾乎所有廠商都有欠缺人才的困擾。
舉例來說,水下基礎焊接工必須要有6G或6GR證照,但台灣的焊工至多只有3G執照,即使是今日,全台擁有6G或6GR執照的焊工也只有135名,與政府、廠商預估2025年的需求是2萬名,差距頗大。
政府急,廠商更急。不久前,賴文祥就在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牽線下,買下了位在桃園龜山的成功工商,轉型為世紀綠能工商,作為國內培育風電技術人才的基地。
世紀綠能工商校長陳崑玉說,綠能是未來50年至100年的產業趨勢,像世紀鋼的離岸風電水下基礎,需要相當多的焊接人員,一座水下基樁高度約80公尺、重達1,000公噸,焊接點約1,200處,現階段都要引進歐洲技術人員執行,在學校積極培育下,未來可以有更多本土專業焊工。
「其實買下學校這件事,我全家都反對,都說我要喝牛奶何必買下一頭牛,」但賴文祥說,跟外商學習時,最重要的就是要學會技術,如果產業想要國產化,在地學子要能真正學會,技術才有辦法深根,而且能代代傳承。
一座風場壽命可達30年,興建成本動輒千億元起跳。過去幾年,台灣風場經常可見未達完工階段,就有外資大股東頻繁釋股,惹來外界譏評金錢遊戲。到底這是正常商業行為?還是買空賣空炒作?
這幾年多家離岸風場大股東頻頻交易股權,讓人眼花撩亂,轉手緣由各不同,有些是原始股東100%或持股超過八成,在開發過程中,漸進找尋其他資金,但原始股東仍維持過半主導權;也有海外母公司進行併購,導致台灣子公司跟著「換老闆」,最著名的就是允能風場。
2019年,原本持股73%的大股東達德能源,出售25%股權給泰國電力控股集團(EGCO);2021年時,再出售23%股權給法商道達爾能源(Total),達德持股自此降至25%。
2022年,達德母公司在德國宣布,打包出售在德、法及台灣等海外離岸風電項目給私募股權基金「全球基礎建設夥伴基金」(GIP),於是,GIP承接了允能股權,達德在台公司也因為海外換老闆,向經濟部更名為「新天豐能源」(Skyborn )。
今年初,允能爆發財務危機,一度傳出大股東不願增資,卻要銀行團減債,使股權移轉爭議更受關注。當時不少債權銀行質疑,「這些人(股東)把銀行當『盤子』嗎?怎能賴皮把問題丟給銀行!」
據傳當時允能因疫情、滑樁導致工程落後,股東投報率不如預期,才不想拿錢增資,如今允能傳出第三度滑樁意外,讓債權銀行心理再度不安。
針對離岸風電外資股權頻頻轉換,經濟部能源局表示,股權移轉是公司個別商業考量,為了確保風場得以如期建置,經濟部與開發商會在行政契約約定,若涉「重大事項變更」,應「事先」報請經濟部同意。
若以後見之明來看,經濟部在2019年的通函,根本無法拘束允能境外母公司的變盤。摸不清股東換手真相,讓銀行對於高風險的專案融資更加卻步。一位年年評估但至今不敢踏入風場融資的銀行高層說,風險實在太難預測了,「還沒想到利潤,單是看到風險就害怕了」。
銀行不敢說出口的猶豫,更在於,過去政府推動的一些政策,後來檢視效果不佳,遑論還有政黨輪替的政策變化風險,及政府對金錢遊戲的把關能力待檢驗。
一位允能債權銀行高層說,這些風場參與政府招標遴選時,股東有哪些人,都是審核重點,但風場還沒運作,「原始股東就賣股退場,到底是誰作主?」政府應該規定,至少要把該建的風機做完八成後,才可讓股權移轉。
大股東頻換人,供應商恐無所適從,不利風場興建跟維運;對銀行來說,也會影響對授信案的評估。銀行更擔心,原股東套現走人,新股東負擔不起,也不願再投入。銀行的顧慮不是沒有道理,國內的離岸風電一般自有資金約25%,75%靠融資,如果開發商財務結構不穩定,原始股東早已獲利出場,後進股東多是資金操作者,大玩金錢遊戲的結果,銀行可能變最後一隻老鼠。
風場大股東換人在歐洲行之有年,也不能說一定是玩金錢遊戲。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再生能源事業服務副總蔡宗達說,其實市場上的股權移轉很正常,因為很多人看到有利可圖,到一個階段就把它賣掉;買方也不是傻子,願意出價,代表風場是有價值的,不能說都是「買空賣空」。
不過,蔡宗達主張,政府應建立機制,控管原始經營團隊承諾,例如人要留下來,或股權移轉限定一定比率,以確保風場建置不受影響,不會留下爛攤子。
的確,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政府也不可能規定股權不能移轉,否則恐怕沒人敢投資,但政府對於股權移轉,絕對要嚴加把關。
第一,在事前開發商遴選、招標過程,對大股東適格性要做好調查;第二,透過行政契約,約束不當的釋股。
第三,事後對於股權移轉,做好嚴格審查。化解金錢遊戲疑慮,除了銀行從融資合約要求外,政府的角色更是關鍵,政府既有權決定離岸風電的玩家,就更應該做好把關,杜絕金錢遊戲,不能讓風場變成風險升高的未爆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