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 報名期間:113年4月1日至5月5日;
- 競賽期間:【初賽】113年5月13日至7月17日(共計47個交易日);
- 【複賽】113年8月5日至10月16日(共計51個交易日)。
參賽資格
- 國內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 由大專院校老師推薦,學生組隊報名參加,每隊學生人數最少3人、最多5人,每位指導老師至多可推薦8隊,每位學生僅限參賽1隊;另每所學校報名隊伍上限為25隊。開賽前以隊長填寫之主要email寄送系統發出的競賽邀請連結信,請依流程完成帳號註冊及認證,該帳號將作為該隊的交易帳號。
報名方式
- 自113年4月1日起,參賽者即可至本活動網站專區,填具相關資料完成報名作業。
- 應填具之報名欄位包含:
- 參賽隊伍:學校、系所、隊伍名稱;
- 指導老師:姓名、電話(請盡量留存手機,辦公室電話請留存完整分機)、email,請注意須為參賽隊伍該校老師;
- 參賽隊員:指定1人為隊長,負責彙整並登錄所有隊員報名資料,包含姓名、學號、手機、email,並須上傳學生證,請注意全部隊員須為同校同學;
- 本活動參賽者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事項,詳參本活動報名網頁。
- 本活動接受報名組隊上限為300隊,額滿即截止報名,其中每所學校報名組隊上限為25隊,倘報名截止後尚有名額,則開放報名超過25隊之學校,依報名時序進行遞補之。
- 期交所將審查所有組隊報名資料是否符合本辦法參賽資格規定,倘應填具或上傳檢附之報名資料不符規定者,將無法成功報名;或經後續查證報名資料不符者,將無法獲得本活動獎項(包含競賽獎及好學獎)。
- 參賽隊伍完成報名後,可登入本活動網站專區查詢是否報名成功,經報名審核通過後無法再做修改。
- 期交所統一於5月10日前由系統發出競賽邀請連結信至隊長主要email予符合參賽資格隊伍,參賽隊伍需先自行完成交易帳號註冊及驗證,並於競賽期間登入期交所虛擬交易所進行模擬交易。
- 參賽隊伍須於10月7日至10月20日期間,於本活動網站專區上傳交易心得報告.pdf檔(格式範例,檔案下載),如未繳交或經審核未通過(未依格式規範撰寫、指導老師未簽名、報告內容敷衍亂寫…等),則無法獲得本活動獎項(包含競賽獎及好學獎) ,心得報告經審核後無法再做修改及上傳。
- 參賽隊伍如需參賽證明,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4年11月1日可逕自本活動網站專區下載。
競賽商品及競賽天數
- 本活動競賽商品為期交所虛擬交易所之下述四類商品,初複賽四類商品均須有交易紀錄:
- 臺股期貨(近月及次近月契約);
- 小型臺指期貨(週契約、近月及次近月契約);
- 臺指選擇權(週契約之價平上下10檔序列、近月及次近月契約之價平上下15檔序列1);
- 股票期貨(特定造市標的之近月契約2):包含長榮航期貨、長榮期貨、聯電期貨、台積電期貨、緯創期貨、陽明期貨、鴻海期貨、廣達期貨、群創期貨、宏碁期貨、光寶科期貨、英業達期貨等12檔。
- 成交天數須各達初複賽競賽期間交易日二分之一以上,亦即初賽24天以上,複賽26天以上,其中部位到期自動結算及系統強制平倉不列入成交天數計算。
- 以上規定均須於競賽期間完成,未能完成者,不列入成績排名。
1有關臺指選擇權未平倉部位,如有履約價已非當日依本辦法所規定價平上下一定檔數序列時,該部位僅能平倉,無法再建立新倉。
2特定造市標的之近月契約:112年8月至113年1月日均量達3,500口且為期交所公告之113年第1季股票期貨連結TXO手續費折減之造市標的。
模擬交易平台
- 本活動模擬交易平台使用期交所新一代虛擬交易所,採即時行情模式。
- 本活動下單方式如下:
競賽方式
- 成績計算
- 本活動分為初賽及複賽兩階段進行,初賽結束正報酬隊伍取得進入複賽資格(如未足50隊,將排除未交易隊伍後依報酬率依序補足進入複賽),複賽結束正報酬隊伍取得最終成績結算隊伍資格。
- 最終成績於初複賽競賽期間結束,依各參賽隊伍之「總獲利金額3」、「夏普比率4」計算競賽成績。
3總獲利金額 = 初賽獲利金額+複賽獲利金額
0其中初(複)賽獲利金額 = 初(複)賽期末帳戶總市值-初(複)賽期初帳戶總市值。
4夏普比率=每日報酬率平均值 / 每日報酬率標準差
0其中每日報酬率 =(當日帳戶總市值-前日帳戶總市值) / 前日帳戶總市值。
- 競賽成績將自符合本辦法第陸點「競賽商品及競賽天數」規定、有繳交心得報告並審核通過隊伍之「夏普比率」前30名,再依「總獲利金額」排序取前20名獲獎,若未滿足則從缺。
- 成績公布
- 競賽獎:活動網站專區將於競賽期間每週一公布截至上週五的競賽成績(最後一週之週一不公告成績),倘遇國定假日遞延至次一工作日,其中夏普比率初賽將於6月17日起,複賽將於9月9日起開始公布。競賽獎最終成績排名訂於113年10月31日前公布。
- 好學獎:競賽結束後由律師見證辦理抽獎,並於期交所網站公布得獎者姓名、學號與參賽隊伍名稱(個資將部分隱匿處理)。
- 得獎注意事項
- 競賽獎
- 期交所將以email方式通知得獎,如因報名資料填寫不實或未收信,致期交所無法通知得獎隊伍或得獎人時,期交所不負任何責任。
- 團體獎金由每隊指派1位代表具領。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扣繳百分之10所得稅。另依印花稅法規定,領獎人須負擔獎金金額千分之4印花稅。
- 得獎人應於期交所通知指定日期填具收據並於通知日起1個月內寄回收據,逾期視同放棄領取。
- 前20名獲獎隊伍之交易心得報告,期交所將擇優於活動網站專區、臺灣期貨雙月刊進行公開或刊登,供大專院校師生學習觀摩。請於接獲得獎通知1個月內,由隊長代表填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檔案下載),以email回覆pdf掃描檔,並隨收據一併寄回正本。
- 前20名獲獎隊伍之參賽同學,有志從事期貨業者,請於接獲得獎通知1個月內,填具「就業媒合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事項書」及「就業媒合申請表」(檔案下載),以email回覆pdf掃描檔,並隨收據一併寄回正本,期交所將於賽後提供名單予期貨公會,由其轉發與其會員,做為就業媒合之參考。
- 好學獎
- 贈品兌換序號將以簡訊寄送至得獎人登錄報名填寫之手機號碼,得獎者憑序號至7-ELEVEN兌換。如因填寫錯誤致無法順利發送簡訊予得獎人,不得要求事後更正或重新傳送,請注意冒用他人資訊登錄報名藉機獲取贈獎將負法律責任。
- 本獎項兌換期限為永久無期限,惟建議儘早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