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國票金改選前獨董行使監察權爭議未結束 獨董再發聲

國票金控大樓外觀。 記者曾吉松/攝影
國票金控大樓外觀。 記者曾吉松/攝影

本文共754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即時報導

去年引發國票金控(2889)內部爭議的獨董行使監察權,19日持續延燒。國票金今日晚間重訊公告,獨立董事陳惟龍於董事會討論事項上,提出三大說明事項,外界看事件尚未落幕。

去年引發國票金控內部爭議,為獨董要求依公司法218條行使監察權調查,但因訪談過程與內容,引發部分受訪者向媒體投訴並向勞工局申訴勞資爭議協調,引發市場關注。

陳惟龍在第八屆董事會第11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二案,表示保留意見,認為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規定行使對相關業務之「獨立調查權」,相關必要費用(含委任律師費用)由公司負擔,並要求國票金對獨立董事執行業務範圍內予以協助其履行職瓘。調查程序之進行,均以相關業務為限,只訪談至案關之「經理人」,即受到公司技術性的阻礙,並未及於「工讀生」,也不涉及個人隱私之問題,提案人卻惡意扭曲,特再予指明。

第二,陳惟龍認為,提案人諾威斯公司(代表人蔡紹中)是國票金第一大股東,持股8.05%,加上同一關係人「人旺公司」持股1.93%,合計9.98%,並以人旺公司名義當選2席董事,是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條規定之「大股東」,並在2023年5月31日合組成現在的經營團隊。

陳惟龍意見中揭露,認為人旺集團是現在國票金控公司經營團隊重要成員之一,如有重要事項,本可依循在「董事會」中提案討論決議推動,始為正辦。人旺集團卻捨此正軌,扭曲事實,藉端興訟提案狀告獨立董事,「當家鬧事」破壞公司團結,也嚴重損害公司治理制度。

第三,陳惟龍認為,具有去年5月31日「連任」獨立董事之「資格條件」,是經過國票金控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無異議審查通過,且當時蔡紹中時任副董事長,並提股東會選任及完成公告,如今(2024年4月8日)卻反目以股東提案方式,質疑本人的專業性及獨立性,有損害公司利益,其前後立場矛盾,自己否認自己,令人不解其目的?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股債齊揚 金融三業今年首季大賺近3千億 創史上次高紀錄
下一篇
國票金十大股東出爐未見錦鋐 三大股東維持共治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