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471字
台南沿海部分牡蠣上月下旬因持續豪雨肆虐,日來出現延遲性死亡情形,南市政府農業局獲報反映,農業部漁業署今公告南市為辦理「牡蠣養殖全品項」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符合資格且認定達救助要件者,10日起至9月23日,可向公告地區轄內相關區公所提出申請。
本次農業部公告範圍涵蓋南市牡蠣養殖全品項,市府將由農業局與相關區公所辦理申請受理、災損查估及後續審查作業。
農業局說明,依漁業署公告,本次救助項目為「牡蠣養殖」全品項,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漁業生產的自然人,並須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相關規定;申報品項經勘查認定損失率達20%以上,始得依規定核予現金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實際申請資格、查估方式及救助額度,仍以漁業署公告及相關法令規定為準。
農業局表示,符合資格受災漁民,請於9月10日至9月23日,向公告地區轄內相關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依公所通知備妥身分證明、養殖及災損等相關資料,並配合現地查勘。為利災損查估,建議漁民在清理、移除或復養前,先行拍攝受損範圍、養殖設施及牡蠣受損情形,並保留可供查核的養殖及交易資料;各案應備文件以受理公所通知為準。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