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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風險分類」線上檢核系統 數發部攜手八大部會年底完成

本文共1097字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即時報導

為落實《AI基本法》,協助各政府機關建立完善AI治理機制,數發部次長侯宜秀9日說明,數發部已建置「AI風險管理措施檢核平台」,提供跨部會協作與標準化評估流程。首波將重點輔導八大部會於今年底前完成評估,並力拚於2027年6月前完成全機關第一輪法規調適盤點。

侯宜秀表示,配合《AI基本法》生效,我國已確立「三層AI治理架構」。最上層為基本法明訂的七大核心原則(包含永續發展、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資安、透明可解釋、公平不歧視及問責);底層則由各部會推動評估工具、管理規範與政策措施。

為使各部會擁有統一的評估標準,行政院於今年核定生效「AI風險分類框架」,將AI風險劃分為三大類:一、AI 系統本身技術設計缺陷;二、部署後及人機互動產生的缺陷;三、廣泛社會結構與環境衝擊,其下再細分為20個次分類。

侯宜秀指出,各部會需透過「盤點應用場景、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風險」四個標準步驟,釐清主管業務內的AI應用現況。

侯宜秀說,為協助各部會克服紙本評估的繁瑣,數發部自行開發線上檢核系統,各主管機關可輸入AI應用的核心技術(如大型語言模型)、資料來源、部署方式及利害關係人,並對照20類風險進行勾選與嚴重性評估。

外界關注的風險等級問題,侯宜秀說明,我國採取的是「分類」而非僵化的「分級」制度。考量各部會應用場景多元,不宜用單一分級套用所有權利義務。然而,若評估結果具備「嚴重危害」特性,將被判定為「高風險AI應用」。

依據AI基本法精神,高風險應用至少須具備三大基礎義務:揭露使用AI透明性措施、建立救濟賠償與規則制度,以及設立保險機制;各主管機關亦可依實際情境,疊加必要的管理規範。

侯宜秀提到,在具體推動期程上,數發部將扮演「跨部會協作導引師」與法制工作小組幕僚的角色。考量各產業AI滲透度不同,今年底前將優先輔導衛福部、法務部、經濟部、教育部、金管會、交通部、通傳會(NCC)及勞動部等八大重點部會,完成框架的四個評估步驟。

針對部分機關初期可能缺乏「風險病識感」的挑戰,數發部已啟動配套措施,包括提供標準化問卷供公協會調查使用,並協助舉辦利害關係人工作坊,同時開放預約「一對一諮詢服務」,協助各機關釐清技術與框架操作問題。

侯宜秀指出,整體目標定於2027年6月底前完成各部會首輪法規調適盤點,並於2028年1月前完成相關法規的制定與修正。

面對全球快速發展的 AI Agent(AI代理)技術,侯宜秀認為,這類具備高度自主性的AI應用,未來在國際間的對話與交易(如跨國身分認證 ID)需各國共同制定標準。數發部將持續掌握國際趨勢,並在政府AI應用指引中逐步完善相關規範,致力將台灣打造成全球AI良善應用典範。

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侯宜秀。記者林俊良/攝影
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侯宜秀。記者林俊良/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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