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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案判7年 梁文傑:若因滲透來源層級不高輕判「不符經驗法則」

本文共767字

聯合報 記者陳湘瑾/台北即時報導

徐春鶯涉犯反滲透法等罪遭判刑7年,有報導指,法院認為其受對岸敵對勢力滲透層級不高等因素而予以輕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相關滲透或指揮來源通常不會是高層級,若以來源層級不高作為輕判理由,「有點不符合經驗法則」;若檢方上訴,陸委會將提供司法單位意見。

報導指出,當初檢方起訴時曾對徐女求處重刑,合議庭認為徐婦受對岸敵對勢力滲透的層級不高,地下匯兌金額及詐貸造成銀行的損失不多,國安單位對於她以不實資料協助陸方人士來台的真實身分早有掌握,因此輕判。

梁文傑今表示,目前沒有看到院方完整判決書,沒辦法說具體判決理由是什麼。就報導來說,院方覺得徐春鶯所接受指示的滲透來源層級不高,所以判得比較輕,「如果是這樣的話,跟我們過去對這類案件的了解不太一樣」。

他進一步表示,這類案件的滲透來源或是指揮來源,通常層級不是很高,如果用滲透來源層級不高就輕判的話,「我們會覺得有點不符合經驗法則」。

梁文傑提到,做類似工作的人員,一定會用各種方式隱瞞自己的身份,可能是號稱某某公司的負責人、某個社團的辦事人員等,類似相關案件的判決,和滲透來源的層級是沒有關係的。

從過往案例來看,民眾黨桃園市黨部前發言人馬治薇日前遭最高法院依違反反滲透法判2年8月徒刑定讞,陸方人員就是以基金會人員的名義與她接觸。

他認為,如果檢方要上訴,陸委會也會提供司法單位陸委會的意見。國安局、調查局也會提供他們的意見。

此外,報導也提到,徐春鶯協助孫憲以不實商務考察資料申請來台,合議庭查出孫憲來台多達十餘次,每次在來台資料上都有填寫自己退休前的中共黨政軍背景,均獲移民署同意入台,政府早已得知孫的身分,去年十月孫甫抵台,便遭國安單位派員跟監,顯見我方對其身分早有掌握。

梁文傑回應,至少陸委會看到最後一次申報資料是沒有寫的,報導可能跟陸委會實際了解的狀況有出入。建議看到完整判決書再來討論。

中國大陸籍配偶徐春鶯涉犯反滲透法、銀行法、詐欺取財、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等罪,...
中國大陸籍配偶徐春鶯涉犯反滲透法、銀行法、詐欺取財、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等罪,新北地院昨判,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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