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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下午邀集相關部會與六都代表,研商食安法修正草案。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會後表示,此次修法爭議最大的第7條欠缺「風險分級」概念,若不依業者規模、產量、市占率及影響層面差異化管理,恐讓地方政府與食品業者承受過重負擔;另外,草案要求地方核定業者「安全監測計畫」,也超出地方專業能力,應由中央統一訂定標準。
王明鉅指出,修法試圖以單一條文處理各類食安事件,但不同事件的風險程度與影響範圍差異極大,會中包括台北市長蔣萬安、台中市長盧秀燕、高雄市長陳其邁等,都對第7條提出不少意見。陳其邁發言時完全認同他提出的「風險分級」概念,認為若無分級制度,地方政府與業者都會被累死。
王明鉅說,餐廳用餐腹瀉、瘦肉精、蘇丹紅辣椒粉、重金屬超標及此次劣質油品事件,均屬食安問題,但影響層面截然不同。餐廳個案不至於造成系統性風險;反觀大型油脂業者供應全國市場,一旦出問題,將牽動大量下游加工食品,衝擊遠非小型業者可比。
未來應依風險高低建立不同管理強度,對產量大、市占率高、影響廣的業者從嚴監管;至於地方小型油廠、農會自製苦茶油或麻油等規模有限、流向單純的業者,不宜套用完全相同標準,否則不僅增加業者負擔,也難提升食安管理效益。
針對草案涉及的預防性下架機制,王明鉅表示,一旦啟動,影響範圍往往十分龐大,更重要的是從源頭降低高風險事件發生機率,而非事後大規模下架,針對高風險業者加強管理,才能有效降低後續衝擊。
對於草案將「安全監測計畫」交由地方核定,王明鉅說,食品業者可能同時生產沙拉油、花生油、葵花油等不同產品,每種應檢驗哪些項目、多久檢驗一次、採每批或定期抽驗,都涉及高度專業判斷,地方政府並無能力逐案審查。會中幾乎每位縣市首長都反映,此要求對地方過於苛刻,應由中央依產品特性統一訂定監測標準,再由地方依規定執行。
王明鉅強調,法律不能訂得過於僵化,若將桃園農會自產自銷的苦茶油小廠,與供應全國市場的中聯油脂等大型業者以相同標準管理,顯然不合理,應透過風險分級建立差異化管理,才能將有限行政資源投入真正高風險的環節。
王明鉅提到,今天會議蔣萬安、盧秀燕發言時態度雖較為強烈,但整體討論仍屬理性,會後行政院長卓榮泰邀集六都茶敘,除蔣、盧未出席,其他人都與會,並重申地方建議;政委陳時中則回應將慎重研議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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