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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自2026年7月1日起對輸入歐盟之28類鋼鐵產品實施關稅配額,對其中9類鋼鐵產品給予我國國家配額。國際貿易署16日公告對我國獲配之9類鋼鐵產品、共463項貨品號列之國家配額進行出口管理措施,並且要求自由貿易港區輸往歐盟的同類產品須事先取得經濟部核准,以避免國家配額遭不當占用,兩項管制自7月24日實施。
國際貿易署今日公告「我國產製463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及「自由貿易港區輸往歐盟之鋼鐵產品,應經本部核准」兩項措施,皆自7月24日生效。前者,我廠商應依據獲配配額量須向鋼鐵公會申請放行前原產地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後者則是公告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之9類鋼鐵產品應事先經濟部核准,以避免洗產地,占了我國的配額。
國際貿易署表示,歐盟因應對全球鋼鐵產能過剩,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對輸入歐盟之28類鋼鐵產品實施關稅配額,對其中9類產品給予我國國家配額,國家配額額度內之數量為零關稅,超過配額之數量課徵50%從價關稅。
經濟部表示,為協助廠商因應歐盟關稅配額及維護貿易秩序,參照過去因應歐盟鋼鐵防衛措施期間所採行的出口管理措施,公告對我國獲配之9類鋼鐵產品(463項貨品號列)之國家配額進行出口管理措施,自2026年7月24日生效。
經濟部並表示,同時為維護鋼鐵貿易秩序及我國經貿利益,並避免自他國進儲自由貿易港區之鋼鐵產品混為國貨出口歐盟,占用我國國家配額,因此公告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之9類鋼鐵產品應事先經經濟部核准,自2026年7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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