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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公司在7月1日起於北市北投區試辦「機車載客體驗」,交通部與北市交通局認定違法,最高可處業者2500萬元、駕駛可罰20萬元。不過,Uber今表示,明確收到主管機關回應,但尚未收到正式罰單。公運處表示,目前接獲2件,是不同駕駛,確定將依照首次違規開罰。
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科長何毓婷說,已請Uber到市府說明,陳述當時推出計畫的緣由,Uber陳述只是增加服務部分,但公運處也有表達目前法規面就是沒有開放,屬於違法行為,因此將要開罰。
何毓婷說,後續將依違反公路法違規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分別處優行福爾摩沙公司首次違規新台幣50萬元、Uber平台業者10萬元罰鍰。針對司機部分,違規載客駕駛10萬元罰鍰,並吊扣營業車牌照及駕駛執照4個月。
她說,最快會要求Uber禮拜五前說明,會依照當天回復狀況作出處分。後續依法裁處,並要求即刻停止招募駕駛及提供與使用Uber平台純電機車載客服務及相關派遣功能,並停止招募駕駛、下架平台相關內容,絕不容許違法載客行為繼續發生。
公運處補充,現行制度下,相關營運尚未建立完整保險及責任機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衍生保險理賠、事故責任及乘客權益保障等重大爭議,市府絕不容許民眾安全暴露於法令未完備及保障不足的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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