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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專法將上路 工會批媒合費違法是課金上班

本文共847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14日電

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今天建議向外送員收取媒合費。外送工會齊聲抗議,要求主管機關介入檢視其合法性,直言媒合費根本是外送員「課金上班費」,是平台的成本轉嫁。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1月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賴清德1月21日公布,法規將於7月21日正式施行。

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今天表示,外送專法上路,平台成本與配送效率都會重新計算,提出3項建議,如跨部會滾動檢視法規成效等;專家指出,若以平台使用者付費概念,可研議向外送員收合理的平台接入費(媒合費)。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及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痛批此建議不僅荒謬透頂、吃相極度難看,更是明目張膽地踐踏基層外送員的生存底線,將經營成本轉嫁給勞工的作法,絕對是公然的違法行徑。

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痛批,所謂的「媒合費」,根本是平台為了規避經營責任,強行從外送夥伴身上「割韭菜」的違法手段;專法的初衷是保障勞工,協會卻以此作為違法剝削的擋箭牌,把外送夥伴當作資方的提款機,工會絕不容忍。

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強調,工會將第一時間備妥所有證據,直接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舉發,並尋求一切法律途徑追究到底,誓死捍衛外送夥伴的每一分血汗錢。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強烈譴責並指出,勞動部「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明文規定「外送員不得負擔外送平台業者之經營成本」。所謂「媒合費」、「平台服務費」、「管理費」等名目,本質上是在轉嫁平台營運成本,工會將要求主管機關立即介入檢視其合法性。

陳昱安直言,平台收取的不是媒合費,而是「課金上班費」,向勞工收取工作機會費。過去平台宣傳外送員平均時薪可達新台幣270元、300元、320元,現在明文規定最低報酬保障標準約245元,平台卻突然說成本增加,那過去的高收入宣傳究竟是真實數據,還是招募話術。

陳昱安重申,外送員不是提款機,平台不要一邊靠外送員賺錢,一邊還想向外送員收取上班費,這不是平衡,而是名副其實的成本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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