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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今(14)日表示,為因應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可能帶來的長臂管轄及跨境鎮壓風險,政府將從預防、保護及反制3個面向著手,除持續把關兩岸人員交流,也將研議透過修法保護遭鎮壓者、打擊在地協力者。行政院已成立跨境鎮壓跨部會應對平台,未來將進一步制度化及專業化,專案處理相關案件。
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14日下午在台北舉辦「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兩岸交流的影響」座談會,並由中央廣播電台協辦,沈有忠與其他兩岸學者專家出席。
沈有忠於致詞時指出,該法不斷強調服從中國共產黨領導,要求武裝力量、社會團體及企業組織均須接受中共領導,顯示中共所稱的「民族團結」,實際上是要求所有人團結在一黨專政及習近平個人領導之下。
他也批評,該法是「假團結之名,行文化清洗之實」,企圖加速對內蒙古、新疆及西藏少數民族的強迫同化,並透過語言、國民教育、幹部教育及社會教育,推動全社會的思想改造。
沈有忠提醒,在該法之下,即使不前往中國大陸也可能面臨風險。中共可能透過缺席審判、連坐,或利用與第三國的引渡協議追捕特定人士;民眾只要發表不符合中共立場的言論,就可能面臨長期甚至終身追訴。
他說,相關法律也讓兩岸交流蒙上更多陰影。未來舉辦兩岸交流活動時,若未協助中共推動所謂「民族團結」,就可能面臨政治或法律風險,所有交流活動也可能被要求服務於統戰及統一目的。
針對政府因應措施,沈有忠表示,政府將從預防、保護及反制3個面向著手,政府也會持續把關人員交流,要求兩岸交流落實去政治化及去風險化,維持安全、健康及有序;同時嚴防跨境鎮壓,並研議透過修法保護遭鎮壓者、打擊在地協力者。
沈有忠稱,行政院已成立跨境鎮壓跨部會應對平台,未來將進一步制度化及專業化,專案處理可能發生的跨境鎮壓案件;政府也將擴大國際合作,與各國政府、智庫及人權組織交換經驗,共同揭露風險並譴責中共相關作為。
沈有忠表示,對中國大陸內部而言,「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迫害人權及少數民族,並鞏固中共一黨及習近平個人集權領導的法律;對外則是進行跨境鎮壓、迫害人權及干涉他國民主治理的法律。
沈有忠最後指出,目前國人赴陸失聯、遭盤查或關押的相關通報已超過385例,其中具有特定宗教或身分背景者,包括一貫道信徒及公務人員,面臨的風險更高;另涉及跨境鎮壓的相關案件已超過134人次,對象包括企業、民間團體、民選公職人員及政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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