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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油檢驗合格就能重上架? 食安專家揭法規矛盾:民眾不一定能接受

本文共1044字

聯合報 記者廖靜清/台北即時報導

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事件延燒,食藥署今日公布預防性下架產品重新上架原則,未來將依「分源分項、逐批確認、上下游核對」三項原則,均檢驗合格後才可恢復上架。不過,重新上架機制一公布,外界仍有不少疑問:源頭尚未完全釐清,預防性下架產品真的可以安心重新上架嗎?

台大公共衛生學院食品安全與健康研究所教授吳焜裕表示,真正的癥結並非檢驗,而是現行法規存在矛盾,導致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時陷入兩難。

吳焜裕說,食藥署提出的「分源分項、逐批確認、上下游核對」原則,本質上是希望確認每一批原油與終端產品的對應關係,再依檢驗結果決定是否解除預防性下架。不過,行政機關對外說明仍不夠清楚,因此容易讓民眾產生誤解。

這次事件最關鍵的是必須區分「原油」與「加工食品」,中聯油脂超標的原油依法不得繼續販售或使用,要求下架並無爭議。但若這些油品已用於餅乾、糕點、熟食等加工食品,因為添加油脂比例通常不高,經稀釋後,終端產品中的苯駢芘含量多半可能符合現行法規要求。

吳焜裕指出,目前我國針對苯駢芘已有部分食品限量標準,例如食用油、嬰幼兒食品及部分燒烤食品等均有規範,但並非所有加工食品都有明確限量標準。因此,部分終端產品即使使用曾超標的原油製成,若檢驗結果符合規定,依法仍可能屬於合格產品。

「這正是目前最大的法律困境。」吳焜裕說,依食安法第7條要求食品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不得使用有安全疑慮的原料。現行食安法已規定,強調業者不能再以「不知道原料有問題」作為免責理由,必須自行把關原料安全,針對原料、半成品及成品進行自主檢驗。

另一方面,若終端產品經檢驗符合現行法規標準,依法又可能可以重新上架,形成「原料不能用,但產品可能合法」的矛盾。「行政機關最困難的就在這裡。」吳焜裕說,依法行政的結果,很可能是檢驗合格的產品可以恢復上架。從民眾感受來看,許多人無法接受「曾使用問題油」的食品再次出現在貨架上,因此「合法」與「安心」之間仍存在明顯落差。

吳焜裕表示,毒理學強調的是「劑量決定毒性」,並非所有化學物質只要存在就一定有危害。苯駢芘確實具有致癌性,政府才會透過限量標準進行管理,只要暴露量低於法規限值,風險即被認為可接受。但社會大眾採取「零容忍」心態,只要聽到「致癌物」或「超標」,心理上就很難接受。

吳焜裕認為,這次事件也凸顯現行法規仍有檢討空間。若未來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行政機關仍可能面臨相同困境,因此有必要重新檢視相關法令,讓「原料管理」、「產品管理」及「重新上架」之間建立更一致、清楚的法律依據,避免行政執行與民眾期待持續產生落差。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引發食安疑慮持續延燒,有致癌疑慮...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引發食安疑慮持續延燒,有致癌疑慮的問題油全面下架。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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