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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颱風巴威受災戶申辦監理業務可展延至年底

本文共485字

中央社 記者余曉涵台北13日電

AI重點

  • 颱風巴威受災民眾監理業務可展延至12月31日。
  • 補駕照、報廢車輛與定檢等皆可憑證明辦理。
  • 車損、繼承過戶與費用減免也有相關優免措施。

颱風巴威襲台造成部分地區出現災情,交通部公路局今天說,受災民眾只要出具證明,包含補發駕照、車輛報廢等監理事宜,都可展延至年底申辦。

颱風巴威襲台,造成部分地區災情嚴重,交通部公路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局公布「0711巴威颱風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

公路局說,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證明,相關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12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公路局表示,因颱風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請民眾於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另外,公路局提醒,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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