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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李柏澔/台北即時報導
依據現行「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現行規定,企業經營者預收款超過1萬元且非包月,需提供履約保障,但有業界反應,微型業者因營運資金規模低,較難負擔預收款信託之手續費與資金周轉壓力。農業部今預告修正草案,將新增3項低門檻履約保障選項,包含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價金保管及同業互保等,讓業者有更多元化辦理履約保證的管道。
針對部分業界反映微型業者難以辦理「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履約保障,農業部為提供業者有更多元化辦理履約保證管道,在蒐集各界意見後,已於5月12日邀集業界代表、消保團體、縣市政府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討論後,提出本次修正草案。
本次修正核心在於「提供多元彈性選擇」,將履約保障方式由現行「預收款信託」與「聯合連帶保證協定」2項,擴充至5項,新增包含金融機構履約保證、金融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價金保管及同業相互連帶保證等3種,皆可由業者依自身營業規模與財務狀況「自由擇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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