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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台中即時報導
未登記種苗業販售植物遭罰,引發農友反彈。農糧署今天邀各縣市政府召開「研商種苗業登記證執行情形及修法事宜會議」,提出修法期間,請各地方政府先以輔導登記為主等方向。
今天下午的視訊會議,台中市政府農業局等單位提出建議,反映基層與農民心聲,農糧署規納結論,修法期間,請各地方政府先以輔導登記為主;請種苗場提供各國有關種苗定義供參,並蒐集各地方政府建議意見後,再邀請專家學者討論修法事宜。
未來擬修種苗法第44條規定,訂定但書規定,針對未達一定經營規模條件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子法或以公告方式得免申辦種苗業登記證。現階段請種苗業者,包含自然人與法人盡量申請,以免衍生觸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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