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udn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政院5月13日擬修能源管理法 明確納入再生能源、熱能

為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再生能源」與「熱能」納入管理範疇。太陽能示意圖。(美聯社)
為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再生能源」與「熱能」納入管理範疇。太陽能示意圖。(美聯社)

本文共312字

聯合報 記者黃婉婷/台北即時報導

為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再生能源」與「熱能」納入管理範疇,透過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加重相關違法罰則等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應對淨零排放目標。

根據預告時的修法草案,為順應技術進步,修法將再生能源與熱能納入能源範疇,確立能源定義,同時因應時空環境,會加重違反能管法的處罰及檢討相關違法態樣,調整違規罰金上限,盼促廠商及業者落實節能相關規範。

當前石油、天然氣、電業等已有相關法律管理其市場秩序及供應,因此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特定」能源產品的輸入、輸出、生產、銷售業務,業者應經許可並取得執照後始得經營,而經營許可、換發執照等管理事項中央也得委辦地方縣市辦理。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賴總統出席警察節慶祝大會 針對毒駕強調將重懲 展現零容忍的態度
下一篇
軍公教育兒留停津貼「6+3」 最多合計18個月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前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