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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業新制上路倒數 未設集氣設施最高罰2000萬

本文共477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17日電

解決瀝青拌合業異味擾民問題,環境部啟動全國瀝青業專案督察,要求業者完成集氣設施優化,若逾期未設置,最高可罰新台幣2000萬元,甚至停工、廢止操作許可等。

環境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明定,瀝青拌合業的裝卸作業必須設置局部集氣系統或採行密閉式作業,並正式在7月6日實施,但根據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最新清查數據,目前仍有近7成業者尚未完成設置。

環境部呼籲,尚未設置的業者務必加緊腳步,以免法規生效後因逾期未設置而面臨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重罰,情節重大者更將面臨停工、停業或廢止操作許可。

環境部表示,為有效因應民眾陳情,已責成各區環境管理中心執行專案督察計畫,以北區中心為例,從啟動專案以來針對高陳情頻率重點廠商加強稽查,執行半年內已告發違規2家次,並勒令1家違規情節嚴重工廠停工。

環境部指出,數據顯示,專案啟動後,瀝青業相關公害陳情數已呈現穩定下降趨勢,由平均每季15.1件降至115年第1季的10件。

環境部表示,法規緩衝期已經進入倒數階段,籲全國瀝青業者應立即檢視並優化防制設備,落實企業環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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