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房東拿「雙租補」為由漲租?內政部:違規最重可罰50萬元

為保障租屋族權益,內政部將修訂租賃專法。 記者胡經周/攝影
為保障租屋族權益,內政部將修訂租賃專法。 記者胡經周/攝影

本文共501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近期傳出部分房東以房客可申請「雙租補」為由調漲租金與電費,引發租屋族關注。內政部表示,此類做法已違反現行規範,強調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在租約期間調漲租金,電費收取也有上限,若違規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

內政部說明,「雙租補」制度是因應實務上常見的分租型態,考量部分民眾並非家庭成員但共同居住,因此開放同住者可各自申請租金補貼,以更貼近租屋市場現況,制度目的在於減輕租屋族負擔,而非提供房東調整租金的依據。

針對外界疑慮,內政部強調,若有偽造租約、虛報租金等不法行為,一經查獲將移送檢警依法處理,避免補貼制度遭濫用。

同時,依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於租賃期間不得任意調漲租金;至於電費部分,房東向房客收取的每度電費,不得高於電費單所載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若房東違反規定,房客可拒絕不合理要求,並向消保或地政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

內政部指出,對於違規房東,除可命其限期改正外,若未改善,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且可按次連續處罰。地方政府也應積極查處相關違規行為,確保租屋市場秩序與房客權益。

內政部強調,將持續強化制度宣導與查核機制,避免補貼政策被誤用或濫用,並保障租屋族在合理、透明的市場環境下安心居住。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淡江大橋通車典禮 總統:團結合作未來勢必更好
下一篇
健保費明年確定不漲 石崇良:後年要看財務預估 「該漲時候就要漲」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前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