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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即時報導
位於苗栗後龍的「苗風大鵬風場」因既有風機的年限已到,面臨到需要拆除更新,大鵬風場風力發電機組更新改建計畫15日下午進行第三次初審會議,在開發單位允諾二度下修風機數量後,最後通過初審,無需進入二階環評。
近期陸域風電爭議不斷,每一次環評審查都受到高度矚目。苗風大鵬風場位於苗栗縣後龍鎮,預計將使用年限到期的既有陸域風機機組更新,原定更新21部機組,但在經過初審會議討論,二度下修風機更新數量,從原本的21座下修至16座,未更新之風機提前配合本計畫更新機組施工期程依序拆除。
在經過先前二次初審會議討論後,苗風公司與經苗栗縣政府、民意代表及居民溝通結果,認定共5座風機不予更新,在這次會議中二度下修風機數量。將移除的5部既設風機運轉期限原本最長至2036年,但從2026年6月、今年底、2028年至2029年間分別拆除。
經討論後,初審小組認為,經綜合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之答覆,就本案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經專業判斷,本專案小組認定已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2款所列各目情形之虞,環境影響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建議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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