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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都更條例修法提供社宅才享容獎 嚴審公共性

本文共840字

中央社 記者高華謙台北13日電

民間團體質疑,內政部提都更條例修法加碼放寬容積獎勵,通案性鬆動都市環境承載原則。內政部國土署回應,將要求實質提供社會住宅與婚育宅才享有容積獎勵,除設法定上限外,也會嚴格審查公共性。

OURs都市改革組織等民間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質疑,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期提出放寬都更1.5倍容積獎勵上限的新方向;隨後內政部迅速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捐贈社會住宅,加碼容積獎勵放寬至2.0倍。

民團質疑,這項重大政策變動,表面以推動社宅為號召,實質上卻通案性地鬆動都市環境承載與空間治理原則,將導致都市計畫法治瓦解、公共設施超載並反噬都更推動進度,也難有效增加社宅取得,呼籲撤回錯誤修法。

國土署透過新聞稿表示,這次修正都市更新條例,主要回應民間自主都更在推動過程中,常面臨住戶整合不易、專業能力不足及資金風險較高等問題,因此將導入專業協助機制及財務支持等措施,擴充推動量能以回應民眾居住需求與期待。

國土署指出,目前都更案件多由建商主導,自主都更仍偏少,主因在於資金取得不易、專業整合不足及住戶共識不易形成。因此,都更條例修法方向,是希望整合跨部會資源,降低民眾參與門檻,提升案件推動效率,如導入「全案管理機構」、建立信用保證制度及標準化融資流程等機制。

國土署表示,擴大都更量能、加速推動,是為讓民眾早日享有安全且機能完善的居住環境。

國土署說明,目前社會住宅多由政府直接興辦,但受限資源與人力,為加速興辦,須強化公私協力,透過都更分回、都計變更回饋及容積獎勵捐贈等多元方式擴大供給;相關案件都以實質提供社會住宅與婚育宅為取得容積獎勵前提、經地方及中央依法審議,除設有法定上限外,也從嚴把關公共性,並在確保都市機能與公共設施承載無虞下推動,兼顧都更與社宅雙目標。

國土署指出,此外,目前國家住都中心與地方政府已透過都更取得近4000戶社宅,國際上如英國大倫敦計畫、倫敦奧運公園及美國舊金山包容式住房等也有類似作法,未來將持續社會溝通與制度檢討,在兼顧公共利益與效率下,穩健推動政策,打造安全宜居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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