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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李貞秀以辭職要對價補償 重創形象予以除名

本文共1020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

民眾黨中評委陳宥丞今天表示,民眾黨中評會委員一致決議,開除立委李貞秀黨籍,即日起生效。他說,李貞秀曾將辭任不分區立委當作對價,「要求必須有特定金額給她個人做補償」,重創民眾黨形象,因此予以除名處分。

陸配李貞秀身陷國籍及立委資格爭議,日前直播又提及新竹市長高虹安拿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新台幣700萬元,遭移送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裁處。

民眾黨下午召開中評會,李貞秀約在下午2時15分到場說明,並在3時30分離開。民眾黨中評委、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會後受訪時表示,經過中評委一致出席,明快、果決地一致性認為,李貞秀必須予以除名處分、即日起生效。

陳宥丞指出,經調查,李貞秀違規事實包括諸多言論嚴重影響黨譽、破壞和諧,且連續性違紀;讓大家最難過、最不能接受的是,李貞秀視國家公職、支持者託付於無物,在4月7日會議中,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當作一個對價,「要求必須有特定金額給她個人做補償」,已嚴重違反國家公職倫理。

陳宥丞說,李貞秀今天在中評會也非常堅持,確實有以獲取金錢作為換取辭任不分區立委的前提,中評會認為李貞秀相關行為已重創民眾黨形象;任何公職都不可以被交易化、對價化,已嚴重侵犯民眾黨政治誠信原則,影響黨的清廉品牌、社會信賴,因此予以除名處分。

至於李貞秀要求的具體金額為何,陳宥丞說,李貞秀主觀認為不會作出任何傷害民眾黨的事、必須保護柯文哲,但對談過程中陷於個人主觀情緒,認為這樣的委屈要有相關對價性,更要有人對她的辭職負責,希望爭取有人付出相對應代價,她才願意離開。

陳宥丞表示,身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台灣的公職人員,「相信這件事情可能是她的文化上面的水土不服,或者對立委職權的不了解」,這件事是在不管任何政黨都不可能接受的事情,更是沒有辦法接受的底線。

陳宥丞說,李貞秀「主觀認為她沒有要錢」,但客觀上面有明確的相關會議紀錄,是由立法院黨團提供;中評會是依據客觀事實、明確證據做出這樣的裁示,也禁得起檢驗。「希望她能夠繼續跟我們站在一起,而不要轉身跟撒旦為伍、更不要跟魔鬼共舞」。

民眾黨發言人張彤表示,按照紀律評議裁決準則裁決之後,就是即日起生效,「李貞秀委員就不是本黨的黨員」;立委職務遞補相關的行政作業,後續會繼續進行。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在就職後喪失其所屬政黨黨籍者,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請立法院予以註銷。由於目前立法院不分區立委女性超過半數,因此李貞秀的席次,將由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忠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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