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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通過民族團結促進法 沈有忠:恐變對台長臂管轄

本文共559字

中央社 台北12日綜合外電報導

中國人大今天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表示,這可能為北京未來處理兩岸問題提供法律依據,並對所謂的「台獨分子」進行長臂管轄。

路透社報導,中國已有多項法律規範,包括2024年發布的指導方針,用以懲治「頑固」台獨分子,甚至可判處死刑,然而中國實際上對台灣不具司法管轄權。

中國第14屆全國人大第4次會議今天通過這項新法,核心在於透過法律規範全中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增強對中華文化的認同,但未直接提及台灣。

沈有忠指出,這部法律看起來是針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卻涉及了境外,並提到要推進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所以也可能藉此作為法律基礎,外溢到變成處理兩岸問題以及針對所謂台獨分子的法律依據。

沈有忠補充說,相關規定模糊空泛,處罰卻具體明確。

新法中另有條文指出,境外人士或組織如有破壞「民族團結與進步」或煽動民族分裂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沈有忠表示:「中共有很多作為,名義上是對內宣稱要維穩,但事實上也有可能轉化為長臂管轄,或者說轉化為跨境鎮壓。」

台灣官員指出,這項新法凸顯北京策略的轉變,過去中國立法主要是反對特定信念,例如台灣獨立,現在則威脅若不積極推動中國統一,也將面臨懲罰。

一名因事涉敏感要求匿名的台灣高層官員對路透社說:「以前支持台灣獨立會被懲罰,現在還得積極支持統一,否則也會惹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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