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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李柏澔/台北報導
為防堵事業廢棄物非法闖關,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聯手資源循環署、財政部關務署等,全面強化邊境查驗。透過精準資料比對與現場抽查,事業廢棄物若以其他名義掩飾廢棄物企圖闖關,最高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重罰1000萬元。
根據環境部統計,2025年1至12月,共合作查驗進出口貨櫃96批次,查獲違規案件72件,違規比率達查驗數的75%,歸納5大常見違規樣態有與產品混裝夾帶、錯認法規、未事先申請許可、假二手良品名義進出口、未符合產業用料規範、提不出合法證明與檢測報告等。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呼籲,事業廢棄物於輸入、輸出、過境、轉口前,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務必向地方環保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並誠實申報,若以其他名義掩飾廢棄物企圖闖關,最高可依同法第53條規定重罰1000萬元,更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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