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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控、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以新光人壽名義投資「板新傑仕堡」企圖打造174戶高檔養老村,涉非常規交易、證交法及背信等罪遭檢方求刑5年,今天戴黑帽、墨鏡由律師陪同首次出庭,他當庭喊冤,強調在公司服務58年,一身清白,絕無背信圖利,更未傷害公司,盼司法還他清白。
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前董事長、現年81歲的吳東進,因涉嫌挪用新壽「板新傑仕堡」樓面與健身房等相關資源,打造其個人名下經營的「傑仕堡健身」豪華健身房,造成公司損失9947萬元,遭人檢舉涉及背信弊案,新北地檢署去年1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及證交法、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重判5年徒刑,同案起訴被告還包括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前副總盧麒堯、林偉傑、資深協理張良梓。
吳東進當庭表示,新板傑仕堡園區以全齡共享為目標,以飯店式管理規劃174戶附有提供免服務的健身房,他說,高級健身設備可以提供更頂級服務,獲得更高的租金收入,同時也達到金管會的相關要求,絕無任何背信圖利,盼法官還他清白。
檢方起訴則指出,吳東進年近81歲,長年經營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卻未區分公司利益,將自己公司和自己個人經營公司的利益混淆,形同以公濟私,使新光人壽誠信經營的公司治理觀念,面對個人利益時蕩然無存,經考量其犯行和年事已高等因素,向法院建請求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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