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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22日召開協和電廠土壤汙染審查會議,環保團體今呼籲市府別軟化,駁回台電「偷吃步」方案,要求提出完整的土壤整治計畫。環保局長馬仲豪說,市府會依法依序嚴謹審查,盡速還給市民乾淨的土地。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基市政公告協和電廠為土壤汙染控制場址後,台電就應停止一切開發行為,進行全廠土壤細密調查,並提出完整的土壤汙染整治計畫。
王醒之質疑台電竟然提出「土壤整治草率版」蒙混,想要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爭取市府先同意拆除煙囪及1、2號機組和部分辦公室,其實已是協和四接「先拆後建」的實質開發計畫。台電這種走後門、抄近路、包藏禍心的做法,就是把基隆市民、基隆市府和審查委員當成笨蛋。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對於台電自提的應變必要措施計畫書,企圖以粗糙的汙染土壤開挖、暫存、清運處理作業,迴避土壤汙染場址汙染調查及整治過程的法定程序不表認同,建議基市府應直接駁回。
謝和霖指出,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關於「應變必要措施」的立法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而非私利,應變必要措施發起人應為基市府,並非台電,目的是減清汙染危害或避免汙染擴大,而非讓汙染行為人急就章,草率移除汙染土方後趕緊開發。
謝和霖呼籲基市府嚴審台電的汙染控制計畫,並考量本案有眾多環團與民眾關心,召開審查會議時依職權或依申請,通知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等相關團體,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出席會議,落實民主、公正、公開行政原則。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調查報告顯示協和電廠汙染成因,包含飛灰飛散。協和3、4號燃油機組原定2024年12月除役,目前仍繼續使用,較原定除役期程拖延1年多。若要改善土壤汙染應早日除役,停止繼續排放富含多種重金屬的空汙,而非一邊繼續排放汙染,一邊審查應變計畫。
環團也提及早年桃園市政府,就RCA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案設置「監督小組」,納入RCA員工關懷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等民間團體,以及附近里辦公室代表,共同監督汙染整治狀況。桃園市環保局網站並設「監督小組資訊公開平台」,完整公布整治相關報告及審查會議紀錄。
環團盼基市府比照桃市府,就協和電廠土壤汙染整治案設置「監督小組」,納入民間團體及附近里辦公處,共同監督汙染情形及整治進度,並在環保局網站設置「監督小組資訊公開平台」,向社會大眾充分揭露,協和電廠土壤汙染情形及整治進度。
馬仲豪表示,馬仲豪表示,協和電廠1、2號機組區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為4萬24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汙染管制標準42.4倍,汙染事實明確且嚴重。
為釐清相關法律適用疑義,市府函請環境部針對法規與應變程序進行釋示。馬仲豪說,環境部函覆指出,移除地上機組設施將有減低汙染危害效益。協和電廠也在去年10月提送應變必要措施計畫,提及對汙染風險的判斷,目的在盡速控制汙染危害與擴大。
馬仲豪指出,市府各局處委員與府外具相關專業委員,已依法組成「土壤及地下水汙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審查台電提出的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土壤汙染調查及評估計畫。審查過後,協和電廠將再提出土壤汙染整治計畫,經由改善推動小組進一步審查。
馬仲豪說,市府會為市民權益做最嚴格的把關,透過合議制的專業委員會及嚴謹的程序,守護市民的生活環境與永續發展。相關會議資訊都會公布在環境部網站,開放民眾查詢閱覽。在整治完成且經科學驗證,符合管制標準規定,才會公告解除整治場址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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