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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今年上路,首度開放讓旅宿業從海外直接引進外國技術人力,但前提必須先替一名最低薪的本國籍員工加薪2000元,才可增聘一名外國技術人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下午舉行「旅宿服務工作-外國技術人力申請流程說明會」,不少業者質疑,若只限定為投保薪資最低級距的員工加薪,恐怕對其他員工不公平,建議提供彈性空間。
今年起,開放「旅宿服務工作」得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且直接從海外引進,雇主應先替一名本國籍的全職加薪2000元,每加薪一名本國勞工就多一位外國技術人力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
有業者表示,若只針對最低投保薪資的勞工加薪2000元,加薪後可能高於倒數第二級距的員工,但薪水最低者的工作表現、考核可能不如倒數第二級距員工,恐怕造成不公平;另名業者也說,最低薪員工可能是新進同仁,但為了聘僱外國技術人員,就幫到職不到三個月的新進同仁加薪,對其他較資深員工說不過去。
不少業者都反映,目前的加薪方式不夠彈性,建議保留空間給業者決定。
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委黃偉誠回應指出,當初政策設計希望透過制度帶動旅宿業整體薪資調整,如果給雇主自由選擇可替投保薪資倒數第二或第三級距的勞工加薪,這樣最低薪的員工可能永遠加不到薪水。
勞動力發展署署長黃齡玉表示,從歷來薪資狀況來看,旅宿業薪資確實偏低,為了避免引進外國技術人力造成國人低薪定錨效應,造成國人有相對剝奪感,因此訂立剛性立法,讓操作更明確,且不是只能替房務員加薪,不分部門、只要是公司裡最低薪的員工就可以幫他加薪。關於業者建議應給予彈性空間加薪,發展署會帶回討論、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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