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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砍年金法案 民進黨團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本文共665字

中央社 記者王揚宇、林長順台北19日電

行政院、考試院針對停砍年金法案,先後遞狀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對停砍年金法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並前往司法院遞狀。

立法院會去年12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條文以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條文,日前經總統府公告生效。

行政院去年12月31日表示,法案程序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實質內容牴觸憲法第70條,侵害行政院預算編列權,且將造成退撫基金提前破產的世代不正義,因此遞狀聲請釋憲。

此外,考試院今年1月8日指出,此法案將使退撫基金提前用罄,破壞退撫基金永續經營,因此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判決前,考試院將秉於憲法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鍾佳濱、書記長陳培瑜與律師今天召開「停改公教年金聲請釋憲」記者會,並前往司法院遞狀,主張改革要合憲、年金要永續,以及民意挺年改、不走回頭路。

柯建銘說,民進黨團針對去年12月26日總統公告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條文,以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38條、67條條文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黨團認為系爭規定應受違憲宣告,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鍾佳濱表示,本案屬法規範憲法審查,希望宣告前能暫停適用,即如果未來憲法法庭受理暫時處分且裁准,這會讓可能有違憲之嫌的相關法案,雖然已經公告,但能停止適用,使過去在藍白鼓動下,認為要在年金上獲得更多、違反改革意志的請求,都會失所附麗(失去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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